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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演讲稿

时间:2024-04-18 13:52:31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演讲稿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演讲稿

演讲稿以发表意见,表达观点为主,是为演讲而事先准备好的文稿。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演讲稿,来参考自己需要的演讲稿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演讲稿,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演讲稿1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我很喜欢看书,因此家里买了许多书,有《爷爷一定有办法》、《欢迎光临魔法池塘》、《笨狼旅行记》……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爷爷一定有办法》。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

约瑟的爷爷很勤俭,废物还能重新利用。比如说,约瑟的爷爷在约瑟很小的时候,给他做了一条奇妙的毯子。后来,时间久了,毯子变得又破又旧,妈妈准备丢掉它。约瑟的爷爷不让丢,他巧妙地把它变成了一件奇妙的外套。再后来,外套又变成了背心,又变了领带、手帕、纽扣。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不管任何时候,我们都要有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如果人人都能这样做,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那么世界会更美好!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演讲稿2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同学们都有自己最喜爱的图书吧!我也有最喜爱的图书,名叫《获奖作文》。那本书里有精彩的栏目,比如开心一刻、成长心连心、佳作欣赏等,最吸引人的那可数佳作欣赏里的《我写遗嘱》了,下面就听我娓娓到来吧!

《我写遗嘱》,写了小作者特别爱喝汽水,有一次,爸爸妈妈不在家,小作者打开冰箱,一看一瓶浅绿色的液体正向她招手呢!于是,她抱起瓶子喝了起来,第一口刚下肚,她就觉着不对劲,说:“这汽水怎么是苦的呀”,她想“妈妈前几天不是说,蚊虫太多,要买杀虫剂吗?哎呀!我喝了杀虫剂,还能活过今天吗?”于是乎她写了一封“遗嘱”,内容是这样的:爸爸妈妈,女儿喝了你们买的毒药,现在死了,记得上坟时别忘了多买几瓶汽水。女儿娜娜。看后我咯咯直笑,最后妈妈回来了,看了她写的“遗嘱”说:“娜儿,你没死,你把我买的香水喝了。”结果小作者这一次出了洋相。

这样的一本书快来读吧,不读此书,后果自负。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演讲稿3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上学期我订阅的《小读者》,你们听了这本书的名字有可能会觉得新奇,有可能会觉得枯燥。可是,“不看不知道,一看真奇妙”。

《小读者》里有上高中的大哥哥和大姐姐写的文章,也有与我同龄甚至比我小的弟弟妹妹们的文章,他们的文章不仅是《小读者》中的亮点,也是能让我学习的典范,在他们的文章中不仅蕴含着生活中的酸甜苦辣,而且还蕴含着人生路上的喜怒哀乐,当然,不只这些作文,《小读者》里还有令我不再乏味的小游戏,每当我玩完一个《小读者》中的游戏,就拥有了玩耍的快乐,更有一些有趣的科学实验,使我再阅读时变得不再烦恼,而是轻轻松松,快快乐乐,还能懂得不少科学知识呢!

阅读完了《小读者》里的每一篇文章,我都会有不少的收获,但最重要的收获,那就是——阅读的快乐,当我把这每一分快乐都累积起来后,那是一份多么沉甸甸的快乐啊!

快来和我一起看《小读者》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演讲稿4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九班的闫怡雯,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书的名字叫:《二十四孝的故事》。

这里面是由24个小故事组成的,里面讲的都是孝子,可以让你明白那些孝子是如何来孝顺父母的。更让你明白什么是孝顺,你看一篇故事,你会从中明白一个道理,还会知道他是怎样孝顺父母的。

我简单说一个故事,一个人他成了家,后来,不幸的是他们那个地区遭受了旱灾,他们一家只能让丈夫出去挖野菜吃,父亲因为天天吃野菜不久就生病了。在几百里以外哪的地区有卖米的,儿子因为父亲的事跑到了几百里以外哪有卖糯米的,他把身上所有的钱都卖了糯米。回到家后,他让妻子把糯米酪成了饼,烙好以后他让父亲吃。但父亲吃了一口又吐了出来,父亲说:“这是甚么东西,我要吃大米。”后来,儿子问了问别人哪有买大米的,路人告诉了他。他把自己的衣服变卖后,又把妻子的衣服变卖,赚了点钱,他买到大米后赶紧煮熟让父亲吃。

这个故事就可以告诉我们道理,同时告诉我们长大了孝敬父母,所以我想你推荐这本《二十四孝的故事》。可以让你明白要孝顺父母,尊敬他们的意见。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演讲稿5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说实话,书多种多样,我很少有特别喜欢的一本。但《萝铃的魔力》这本书除外。

《萝铃的魔力》一书是“儿童文学”金牌作家丛书之一。它没有像名著书籍一样人人皆知,可那精彩的内容却能紧紧吸住我的`眼球。如书名,《萝铃的魔力》是一本魔幻小说,共分为4部,虽是魔幻小说,但故事情节却和现实有着很大的相似之处。这本书见证了友情,亲情;证明了正义是永远战胜邪恶的。故事情节环环相扣,人的情绪也随之而颤动。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我跟着惊呼;意外降临了,我的心也跟着揪起来;战斗胜利了,我欢呼雀跃;宝贵的东西丢失了,我惋惜不已;朋友分离,我热泪盈眶。读着读着,我忘了时间,忘了世界。要是睡觉妈妈催紧了,书还没看完,常常心潮澎湃,难以入眠。

《萝铃的魔力》是我没有放在书架上的书。它共有8册,我只购到了6册,虽然如此,可我却把这6册不知看了多少遍,每次看完就将他小心翼翼的放进我放宝贝的抽屉里。

也许,你并不明白,他为何会有如此大的魅力。关键在于它的两大亮点。

其一,是封面,插图唯美,新颖。最开始购买他时,一半出于好奇,而另一半这是出于对“寄居蟹”插画的喜爱。第一次在《儿童文学》上,看到一幅漂亮的插画,以至于我有一段时间,看了她的插画才能入睡。所以,她给插画的文章我总是反复读。她给《萝铃的魔力》的插画,更是迷倒了包括我在内的万千读者,以至于《萝铃的魔力》在三个月内反复翻印,供不应求。

其二,故事情节紧扣人心,处处伏笔,加上魔幻的味道,真是让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记得刚购到它时,上课都没了热情,老开小差,成绩直线下滑,要不是爸爸发现问题,成绩说不定滑到0呢!

所以,希望你能读一读,不会后悔的!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演讲稿6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我最喜欢《苹果树上的外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十岁小男孩——安迪。在安迪小时候,外婆就死了,在他4岁时奶奶也死啦。所以安迪很伤心。有一次,他爬上苹果树发现:外婆竞坐在苹果树上,就这样安迪开始了他的幻想之旅。但不久又来了一位新奶奶,她十分乐观。在她们俩个中,安迪懂得了许多道理。

最吸引我的地方是:那位外婆打扮得很奇怪,裙边下总是露出好看的花边,她总有些大胆新鲜的主意,就算被警察处罚也很不在乎地照样做。要知道,没有几个(位)老人敢这样做呢?

我的想法是:要是我能 ……此处隐藏978个字……的一本书是《尼尔斯骑鹅历险记》,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它吗?因为这本书充满刺激和惊险,里面的故事很精彩。看书的过程中,我时而捧腹大笑,时而又感到惊险,这本书是最有趣的,我读完一遍,还想再读一遍。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的主人公叫尼尔斯,他本来是一个好吃懒惰,不爱学习的人,平时既顽皮又粗野,还喜欢捉弄动物。有一天,他勤劳的爸爸妈妈要出去 ,临走前让他认真读一本《福音书》,他读着读着睡着了,醒来后发现了一只小精灵,但是尼尔斯惹恼了小精灵,小精灵发怒了,就把他变成拇指般大的人。

丹尼斯为了变回原型,想尽办法,无意中他来到牧场,在这里他受到动物们的嘲笑。后来一群大雁飞来了,说:”谁要想和我们一起旅行的。“一只鹅动了心,准备飞上去,尼尔斯想:丢了一只鹅多可惜。他二话不想就跳了上去正好坐在了这只鹅的脖子上,于是一个个刺激、惊险的故事展开了。当他历尽艰险,回到家中时他终于变回了原形,但这时他已经懂得了勇气、聪明和善良的意义。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一本书吗?因为它让我懂得了善良、勇气、聪明、勤劳、艰难、贫穷、友谊的意义。你看,这本书让我收获了好多东西,如果想看这本书的话,你赶快去买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演讲稿12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我读过很多课外书,但是我最喜欢读《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因为书中用简洁的文字和生动有趣的图片讲述了我们小朋友那些感兴趣的事情。我还从这本书中懂得了什么。

其一,探索:书中描写的那些变化无穷,神秘莫测的宇宙故事和丰富多彩的地球奥妙使我仿佛置身于五光十色的人类社会:为什么人造卫星不会掉下来?那是应为人造卫星的引力和离心力保持着一种平衡的状态。当人造卫星偏离轨道时,它马上会反映产生推力,不受外界影响,所以它不会掉下来。

其二,学习:书中的问题还需要我们认真阅读才能找到答案:那海水为什么是蓝的?读了这本书我才了解,其实海水也是无色透明的, 是由于光的折射作用,把赤橙黄绿青蓝紫色彩的构成折射进海洋里,用波长最短的蓝光和紫光反射到人们的视觉当中,这样,海水在人们的眼睛里就变成蓝色的了。

天地万象,许许多多的好奇和无知尽在无穷的知识当中……

其三,发现:当我读到自然世界的部分时,那些风情万种的自然景观和动植物之中的纠纠纷纷,以及它们和我们人类的生态平衡的关系,是我有点不知所措。“田鼠过街人人喊打”。而那些和苗和小麦却是他的口中食物,然而,一条青虫是人们迈在田苗间的障碍,也是田鼠们的至敌……

面对奇妙的大千世界,我们应该常常问为什么?怎么会是这样?然后在这本书中,在这奇妙的世界里,去寻找问题的答案。它会使我们的童年的无知不再神秘。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演讲稿13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父与子》,其中有一页是《一年后》,可有意思啦,我给大家讲讲吧。

春天来了,树木长出了嫩嫩的新芽,一天,爸爸带着儿子来到一棵小树前,让儿子靠着树站好了,先用斧柄在儿子的头上量一下,然后做了一个记号,最后在做记号的位置钉了一颗钉子……到了冬天,树叶落了,树变得光秃秃的,纷纷扬扬的大雪满天飞舞,还有人堆起了小雪人……

一年后的春天,小树也长高了,枝叶繁荗。爸爸又带着儿子来量身高,儿子往树跟前一站:“哇!儿子还没有树长得快呢,钉子高出他的头一大截……

这本书太好看了,我已经看了好几遍了。还有更多更精彩的,要不要借你们看一下呀?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演讲稿14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小朋友,你们喜欢看书吗?我向你们介绍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还是林老师送给我的。

这本书讲鲁滨逊去航海,船翻了。鲁滨逊漂流岛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为了生存下去,他克服重重困难,搭帐篷,开荒田,建设自己的家园。后来他又捉来了一个野人给他当奴隶。他还自己造独木船,可以坐14人。但是独木船差点被冲走了。他在孤岛上上生活了二十四年多,最后看见一艘大船离孤岛还有三四海里,鲁滨逊带领野人驾着独木船救了被绑架的船长,夺回了大船,并乘着这艘大船回到家乡英国。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演讲稿15

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不是英雄,不读三国。若是英雄,怎么能不懂寂寞?”一首《曹操》掀起了三国热。这时,一位学者跳了出来,在《百家讲坛》他用他独特的眼光为我们解读了三国的历史,虽然不一定正确,但他仍被广大民众所接受和欢迎,这个人就是易中天。

因为易中天,我终于抵不住诱惑,买下了这本目前最畅销书《品三国》,再次对这段既熟悉又陌生的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以前读《三国演义》时,“三国”中的人物给我的感觉是“智勇忠义”交织而成,曹操挟天子令诸侯;孙权、周喻是何等英姿焕发,刘备桃花三结义是何等重情重义。会为张义德单骑伫立长板坡,“身张义德也,谁来共处决”吓破敌胆而拍案叫绝;会为关羽败走麦城、兵败遭擒拒降,被孙权所害而破涕大哭;会为周瑜久不得胜,吐血身亡而深感惋惜。

当时感到陌生是不知易中天教授对我熟悉的人物是何等的评价。

当我一口气读完了《品三国》,百感交集,千丝万缕的感慨,犹如喷发的火山,是那么强烈,合拢了书本,平静了心情。在易中天教授的引领下,我犹如梦回三国,曹操的奸雄,孙权的深湛远虑,刘备的重情重义,不但让人触手可及,而且古老的历史已被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谚语曰:“勿以好恶论断之”。《品三国》中的曹操这个“奸雄”不再是“坏蛋”的代名词,易中天让我更为理性的认识到这是历史的必然产物:东汉末年,天下大乱,雄豪并起,而袁绍虎耽四州,曹操运筹帷幄,鞭挞宇内,拥百万雄师,挟天子以令诸侯,为统一大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时世造英雄,这顺应了历史潮流。看事物要一分为二,辨证统一,“勿以好恶论断之”,《品三国》让我更加理性地去认识这段历史、认识这个世界。

周瑜原在我心中是小气的。他处处为难诸葛亮,发出“既生瑜何生亮!”的长叹,结果却被诸葛亮活活气死了(也就是所谓的“三气周瑜”)。易中天为什么又说周瑜性情开朗,气度宽宏呢?看来那只是小说,那么真正的周瑜才是如此。我不禁改变对他以往的看法,反而多了一些敬佩之情。他不仅容貌俊朗,而且文武双全,把仗得十分漂亮,用易中天教授的话说就是“把战争变成艺术”。我想当时他一定是意气风发,叱咤风云地站在战场上指挥着千军万马。真的,周瑜不愧为江东名将。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历史的车辙已碾过千年的光阴,那些立马横枪,驰骋沙场的英雄们也已化为点点繁星,点缀着浩瀚的历史苍穹,千年之前的是非对错谁又能说的清。

静静的秋色,微微的风,看繁星点点,思索着书中的收获,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不会再看到当年金戈铁马的场景,但你不能让灰尘蒙蔽了双眼。

读一本好书会让你更为理性的认识事物,了解生活,感悟人生。

同学们,让我们以审视的目光来阅读书籍,以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让我们一起快乐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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