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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工作计划

时间:2024-06-04 13:52:13
关于检查工作计划7篇

关于检查工作计划7篇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是时候写一份详细的计划了。想学习拟定计划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检查工作计划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检查工作计划 篇1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做好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全县人民群众用水安全,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切实履行卫生部门监管职责,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规范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提高我县水环境质量,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检查范围

1、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包括自来水厂和自建水厂;

2、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

3、学校生活饮用水。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继续开展基本情况调查

开展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进一步完善本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农村供水的水源类型、水源污染状况、水处理方式(水处理工艺、消毒措施等)、饮用水检测与供水卫生管理状况、日平均供水量、供水范围以及供水人口等基本信息档案。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定期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质消毒、水质检测、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等情况。指导和督促集中式供水单位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提高自身卫生管理能力,确保生活饮用水符合卫生要求。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督促整改。

(三)加强供水单位水质监测

一是县疾控中心要按照水质监测工作要求,按照《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做好自来水厂供水水质监测,按时报送监测结果。二是卫生监督所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做好出厂水水质的快速监测,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自检能力建设,按照规范要求,做好自检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供水安全。

(四)大力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促进广大人们群众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接受卫生指导,养成饮用水良好卫生习惯。

检查工作计划 篇2

为贯彻落实市20xx年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不断加强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一、统计监督检查

(一)统计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

根据20xx年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平时检查与专业监审相结合,由市统计局法制科组织协调各有关业务科室统筹安排、有序实施。各镇(街道)统计办公室做好有关配合和协调工作。

(二)统计监督检查对象

(三)监督检查内容

1、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文件精神,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情况;

2、贯彻执行统计方法制度情况;

3、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情况,包括统计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统计普法教育、统计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完善统计制度建设等方面;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4、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劳资等主要统计数据核查。

(四)具体安排

1、第一阶段:各被监审对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镇(街道)要对本辖区统计工作和20xx年1-4月工业、投资统计数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主管部门要对本单位统计工作和20xx年1-4月相关统计数据进行自查自纠。各被监审对象应于5月10日前向市统计局法制处提交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填写统计数据核实表、自查自纠情况表,并说明自查及误差数的纠正情况,误差数应在4月份全部纠正到位(统计数据核实表和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

2、第二阶段:从20xx年5月份开始至8月底,市统计局对上面列出的监督检查对象进行统计抽查监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统计数据质量查询

为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对统计数据异常及相关经济指标不匹配的镇(街道),市局发出《统计数据质量查询书》,被查询镇(街道)、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书面据实答复有关查询事项。拒绝答复或不如实答复数据查询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其它有关事项

1、各镇(街道)统计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市统计局做好统计监督检查工作,本局各相关科队室、调查局按照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突出对统计数据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统计工作长期得不到重视的、统计基础薄弱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的镇(街道)和单位的监审,把基层统计基础建设、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等作为统计监审的主要内容。

2、市局重点监审地区,镇(街道)统计办公室应主动向地方党政领导进行汇报,取得领导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以保证统计监审工作的顺利实施。

3、市局监审工作的实施,由局法制科组织协调,并提前通知被监审地区和单位;监审结束后由负责监审工作的科室及时提交统计监审工作报告,并依据统计监审情况对被监审单位作出统计监审结论或处理建议。

4、在统计监审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应予立案查处,负责监审工作的科室必须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并将监审检查的有关证据资料和处理建议报市局法制科,按照《统计法》、《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

5、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市局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省统计行政执法八项公开承诺》和《市统计执法检查纪律》。检查结束后,由被检查单位根据执法人员遵守执法检查纪律情况填写《市统计局统计检查廉政情况反馈单》(见附件3),寄市统计局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市政府行政大楼B15层统计局内),自觉接受被监审单位和社会监督。

检查工作计划 篇3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力度,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明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理念,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自觉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安全检查行为,进一步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此处隐藏2931个字……认真的“回头看”。要本着实事求是和缺啥补啥的原则,正视存在的问题,该补课的补课,该加强的加强,确保教育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认真抓好对照检查阶段各项任务的落实

对照检查阶段是教育活动的中心环节。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认真查找检察干警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下一阶段搞好整改奠定基础。

(一)对照检查的重点。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认真查找是否存在法律监督意识不强、执法宗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不强、党性意识不强、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不端正、理想信念淡漠等八个方面的问题。特别是七个重点业务部门,要从发生的无罪案件、涉检涉诉上访案件、赔偿案件、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中,从党委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以及群众的申诉等方面,深刻查找存在主要问题,深挖思想根源。

(二)对照检查的方式。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征求党委意见等形式,进行对照检查。注重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教育作用,在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的同时,选择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开展案例评析活动,总结经验教训,规范执法行为。

(三)对照检查的目标要求。对存在的八个方面问题要从共性到个性查摆清楚,认真梳理,逐一归类;对存在问题的危害和根源要剖析清楚,滤布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要研究清楚,切实可行,注重实效;对下步整改的重点和方向要谋划清楚,客观实际,科学规范。

三、认真抓好对照检查阶段各项措施的落实

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把对照检查阶段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是完成好整改阶段目标任务的内在要求。为此,各科室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行一次再动员、再部署、再学习。要在前一阶段动员部署、学习研讨的基础上,抓好思想再动员、工作再部署,学习再深入,坚持把学习活动贯穿于教育活动始终。一是进一步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学习,使认识有新的提高,思想有新的深化,努力解决部分干警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开展宣讲活动。市院决定近期组织一次集中宣讲,由党组成员带队,结合重点工作推进,深入到所包基层院进行宣讲,对前段工作进行进一步深化,对下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学习,我院要抓住此次机会,在市院的领导下,推进各项工作向前发展。三是各科室各部门要在抓好理论学习的同时,坚持边学习边查摆,边学习边整改,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梳理全、查找准、剖析深。要以处理和解决涉检案件为重点,着力解决检察机关在执法思想、执法作风、执法水平、执法质量和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充分发挥各级院领导干部的带头压滤机滤布、表率作用。院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发挥好领导干部的表率带动作用,做到靠前指挥,全程参与。一是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联系分管工作,结合检察实际,带头学习,带头查摆;二是加强督查,对在教育活动中反映和暴露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危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予以解决,确保教育活动健康有序地深入开展。

(三)抓好舆论宣传和情况反馈。省院决定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今年阶段性重点工作,列入到目标考评中。各科室各部门要按照一段一部署、一段一总结的工作要求,及时向上级院报送本院教育活动开展的情况,特别是教育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成果。要做好各类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完善基础工作,对教育活动中的每项工作都要做到有计划安排,有学习笔记,有各种记录。要办好教育活动《简报》,充分利用“龙剑网”和其它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推广教育活动中形成的特色做法、成功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做好舆论宣传和思想引导工作,把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同时,组织干警参加《检察日报》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有奖征文”活动,积极组织干警撰写稿件并投稿。

检查工作计划 篇6

根据创建办要求,我院创建三甲工作已进入督导阶段。医院要求从现在开始全面进入“临战状态”,督导工作全面检验各科室的创建进度和创建质量,做到目标明确、指标明确、要求明确、责任明确、进度明确。10月药事委员会及药剂科的工作计划是:

1.根据专家和我院领导对我们科工作的指点和建议继续逐条完善我们的工作制度、职责、流程、预案、培训、举例等。

2.加强科室临床药学工作,每天去临床科室参加医生查房、会诊,查看用药情况,全面开展临床药学工作,从本质上真正做到药学为临床服务,指导临床医生真正做到安全、经济、有效的合理用药以及为临床医生提供更新、更快的药学知识。并严格监管我院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情况。

3.药事委员会立即对各临床科室进行一次药事相关的制度、文件资料的督导检查,主要是抗菌药物管理、药品不良反应管理档案盒里的制度文件是否准备、制度文件是否执行落实和支撑材料是否完善。

全面梳理与重点整治、科室人员自查与督导的原则,我科将正确处理与医院改革、发展、建设的关系,重在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以查促建、纠建并举,把“创建三甲”活动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院管理年活动、医院创建活动等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杜绝医疗差错,全面提高全科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

检查工作计划 篇7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检查工作,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市司法局行政检查工作程序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公证管理类

1.检查对象:全市公证机构及公证员;

2.检查内容:公证文书质量及公证处的诚信建设情况;

3.检查时间:全市公证处的文书质量年中检查于本年度第二季度进行,文书质量年末检查和全市公证处的诚信建设情况检查于本年度第四季度进行。

(二)律师管理类

1.检查对象:律师事务所;

2.检查内容:律师事务所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法定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的情况;

3.检查时间:二季度。

(三)司法鉴定管理类

1.检查对象:市属机动车类鉴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2.检查内容:司法鉴定机构对于司法部颁发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司法鉴定文书规范》的落实情况;

3.检查时间:年内。

二、检查方法

(一)抽查有关文书、卷宗。

(二)听取机构负责人汇报有关情况。

(三)现场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检查前需制作《行政检查通知书》,到法制处领取《省行政执法证》。

(二)各有关部门实施行政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向相对人出示执法证件和《行政检查通知书》,说明检查依据、检查内容、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填写市局制定的行政检查制式文书。

(三)行政检查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应当做好检查材料的存档工作,相关文书的副本送法制处备案,并交还执法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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