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集合8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装修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装修合同 篇1当下,装修市场可谓生气勃勃,但各种装修过程中欺诈现象也随之愈演愈烈,特别是在房屋装修合同中,许多商家在合同中设置陷阱,以下为这一问题汇总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签订标准的家家装合同时,由于条款既多且杂,其中不仅有很多有关装修的专业内容,而且还包含了不少法律方面的内容,稍不注意,就会掉入陷阱,所以要特别注意以下几方面,这些都是容易出现纠纷的问题:
1、 合同主体不明晰。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这里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公司名称的章,你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饰公司名称,是否与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饰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起诉备用,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人。
2、 装修工程书面文件不全。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部设计、施工图纸,均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装修户签订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会给以后进行装修带来隐患。装修户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3、 双方权利义务不清不全。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消费者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规定的上列几项:为确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动承重结构的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房屋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果在施工期间,该居室仍被装修户部分使用的,装修户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在不妨碍施工队正常作业的情况下,装修户可以随时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4、 培养项末加入合同。很多装修户在装修前,对于装修旨意已做出一个预算,并按此费用去选择装饰公司。目前在装饰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一些装饰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形式后逐步增加,让装修户无法再找另外的装饰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所以装修户在合同签订时,最好经过多方了解,弄清自己所支出的费用与居室面积及施工项目所需的费用是否相当。对工程项目工程项目时,不考虑造价总是不补签合同,装饰公司工程做完后,趁机问天要价。因此,如果在减或其他因素,需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装修户与装饰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5、 材料进门不验收。位于装修材料品及价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装饰公司都建议装修户选择“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那么在材料供应上,双方都应负一定的责任。消费者有义务按约提供材料,并请装饰公司对自己提供的材料及时检验,并办理交接手续。装饰公司无权擅自更换装修户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协调,采取更换、替代等补救措施,避免以后因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装饰公司以装修户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为借口,拒绝修理或赔偿。而对装饰公司提供的材料,装修户应进行检验,一旦装饰公司有隐瞒材料,或者使用不符合约定标准的材料施工的装修户有权要求重做、修理,更换,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
6、 质量标准不清楚。目前各省市都制定了一些关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发包及施工管理的规定,要求以《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当地制定的一些标准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在家居装饰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中不做规定,一旦出了问题很难处理。
装修合同 篇2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装修合同 篇3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屋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施工具体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米。
3.施工内容:房屋装修。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开工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竣工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1、材料费__________元;
2、人工费用__________元;
3、设计费用__________元;
4、施工垃圾清运费用__________元;
5、搬卸费用__________元;
< ……此处隐藏6997个字……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列的材料品牌、规格、编号购买。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材料进场时提交材料报审表并通知甲方现场验收,得到甲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才可以用于本工程。
第六条:甲方工作
1、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方面的关系。甲方应提前指定可供乙方搭设临设的场地,乙方仅可在指定的位置和范围内搭设临设场地,且费用由乙方自理。
2、甲方指派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配合等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警告或经济处罚,处罚的额度在100至500之间,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对此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第七条:乙方工作
1、协助甲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报建过程中各项规定由甲方缴纳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由乙方缴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列出主要的材料清单并由甲方签字认可。乙方保证使用的材料符合甲方的要求,并向甲方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4、乙方指派(联系电话:),为乙方项目经理及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按甲
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甲方任何合理要求、通知、建议等到达乙方代表时视为乙方已经知晓。
5、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6、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修改,乙方应尽到通知义务并提前与甲方协商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害,给甲方权益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8、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乙方应负责赔偿。造成事故的,乙方担相应责任。
9、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交付之前发生的一切污损、毁坏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始终维持施工现场清洁。
10、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清,做好现场文明施工。
11、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清理。
第八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成都市质量评定基本优良标准。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进行验收。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4、非甲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书和竣工资料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应就验收合格与否向乙方出具书面凭证,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凭证办理结算。
6,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到场维修并在2日内解决完毕存在的质量问题,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能在2日内修复的,须向甲方进行书面说明并承诺修复时间。
第九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乙方所使用的内装施工用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管理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及国家强制性规范的要求。
2、乙方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
其他危险品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作业规范进行施工及现场管理,若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管理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向支付甲方¥由乙方自行调节解决,不作为工期延期的理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的,乙方另行补足。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书面通知并通过特快专递或公证方式送达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协商不一致或未经协商而擅自终止履行合同的,提出解约一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暂定总额的10%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于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4、工程竣工后不能达到验收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整改至验收合格为止。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10%违约金.
6、凡本合同中所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的合同款中予以扣除。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或通讯阻碍排除之日起10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当地商会或其它权威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文件方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的三天内,乙方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方式,因未及时退货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违约金由甲乙双方根据一方违约可能导致对方损失进行评估而自愿设定,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一方不得以违约金过高而要求法院予以削减。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