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合同集锦五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采购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协议书另有规定外,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
(a).合同中止、终止前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b).天源小区配电箱采购合同;
(c).天源小区配电箱采购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其补充说明;
(d).现行国家及有关规范、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说明。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一条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天源小区住宅楼项目地点:五莲县五莲山路西
第二条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
合同总价(暂定)(小写)人民币:(大写)
合同总价包括各种配电箱的加工制作、配电箱的装卸、运输、堆放至招标单位指定地点、产品检测费、管理费、税金、现场配合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附报价单2页)
第三条交货地点:天源小区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第四条交货时间:
20xx年10月20日提供配电箱,如有调整以甲方提供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产品质量要求
5.1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提供全部完整无损、全新的产品。
5.2产品质量取得CCEE认证,符合IEC、DGB08-20-98、GB-10063等相关国家及地方、本行业标准。
5.3.产品质量以产品封样为准。
5.4.产品质量标准为优等品。
5.5.乙方承诺所供产品合格率为100%,若需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检测报告结论为准。
5.6.乙方负责提供供货产品明细材料清单,如:性能指标、检测及验收标准、品牌、产地、规格型号、价格等。
5.7.安装配件、其他辅材等采用国产优质产品,并以材料质量证明书为准。
5.8.箱体采用1.2mm厚的国产优质钢板制作,做好防腐处理,箱体采用白色的油漆,油漆工艺:喷塑,箱体至少保证二年内不出现生锈、漆膜脱落、龟裂等现象。
第六条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6.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6.2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的样本、样品甲方进行封存,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
6.3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以后通知甲方、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进行验收,若货物与进货数目不相符,或有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乙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为乙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乙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6.4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产品的包装、成品保护、货物的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6.5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6.6.对乙方所供产品,甲方有权随机抽样送检,如送检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索赔。
6.7.产品质量必须通过国家检测机构相关部门验收标准为准。
6.8.为确保乙方所供产品质量,供需双方需对产品质量层层把关。在生产期间,甲方有权指派相关人员进驻乙方厂区跟踪检查。
第七条货款支付方式
7.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7.2.验收款:每批货送达工地现场,并且该批货款达到合同总价的60%时,经验收合格付款手续齐全后15日内支付该批货款30%的进度款。7.3.进度款付至合同总价的70%暂停。
7.4.配电箱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资料交付齐全、正确、有效,手续完备,并按实结算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0%。
7.5.保修金为10%。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达到二年后如甲方或物业公司对产品质量没有异议,则在15个工作日退还保修金。
第八条变更处理方法
在本合同规定交货时间的10个工作日前,甲方如须改变所订产品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及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乙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甲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产品保修、补货约定
9.1产品保修期年,时间从甲方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9.2保修期因乙方产品质量出现的问题负责免费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更换的要求后24小时内进行更换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选择其他单位的产品,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而且乙方须对此造成的结果继续负责。
9.3应接受甲方和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的补货要求,不得借故拒绝补货或推迟补货;补货单价参照原合同,补货日期为接到通知后5天,由乙方送货到甲方或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并由乙方负责卸货。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合同签订后,除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外,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倘若无法履行合同时,违约者需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不能履行合同之赔偿。10.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乙方须支付甲方逾期部分货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并依法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逾期交货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0.3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一次性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7天内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向甲方支付未通过安装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违约金。乙方逾期10天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安装验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该部分不合格产品的货款,并支付该部分价款10%的违约金。
10.4乙方依法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损失。
10.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包装、数量、质量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乙方提供的货物与甲方确定的样品不符,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10.6对因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第十一条甲、乙方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本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日照天源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蓬莱博展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协商内容如下:
一、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通过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此协议受法律保护,不得违反。
1、乙方为甲方提供蔬菜类产品约50种左右,供货价格乙方承诺在成本价格上加价0.2元/公斤—0.4元/公斤,必须保证为市场最低供货价格。
2、乙方必须保证供货产品的质量,对形状严重不规则、霉烂、不新鲜等可能会影响销售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或进行相应折扣收货数量及价格。
3、甲方保证每次订货量不低于100公斤(非单品采购量);若低于100公斤,每发生一次甲方需支付乙方10元运输补偿。乙方承诺每次订货量配送到货率不低于98%。
4、甲方需在进货前一日的下午16:00前向乙方提供进货明细。
5、乙方保证货物在订单收取日的次日上午的8:00——8:30之间配送到甲方门店。有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送货的必须提前通知,通知时间为当日订单收取日下午17:00前。未提前通知按订单进货金额的15%-30%进行对乙方的处罚(第一次按15%,第二次按20%,第三次及以后按30%)。
6、甲方有权派专门的市调人员对送货当日的批发市场进行市调,每发现一次同等质量蔬菜乙方供价高于当地批发市场甲方有权按调查的当日批发价下浮10%给乙方结算并扣除由于进货低于100公斤而产生的费用。
二、结算方式:
甲方需每30天与乙方结算一次货款(若销货额较好,乙方资金周转困难时,可申请提前支付部分货款),支付方式为转账或支票。乙方需在中国建设银行开户。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户名:__________
乙方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运费负担:
运费由乙方承担,单次订货量低于100公斤甲方给予乙方10元运输补偿。
四、合同纠纷的解决:
首先应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合同起止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若乙方为个人,则签字摁手印)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蓬莱博展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0535-5725782 电话:
20xx年 月 日 20xx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山东蓬莱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供应甲方水洗中粗砂、碎石达成一致,其条款如下:
一、产品名称及质量要求:
产品名称:水洗中(粗)砂,碎石。
质量要求:
1、水洗中(粗)砂的规格:0.076—5mm,满足中(粗)砂的级配要求,细度模数3.0,含泥量1%;
2、碎石的规格:20mm—40mm。
二、产品数量及单价:
砂暂订m3,单价为元/m3(大写:);碎石暂定m3,单价为元/m3(大写:),合同期内单价不变。
三、结算方式:
每月底结算一次,按当月砂石核定量计算确定的总款额的50%结付,余下的款额在完工后30日内一次性结付清。
四、供应及验收计量方式:
按照甲方的供应计划数量与时间,乙方运输供应至甲方施工现场的砂石堆料场,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途中的安全及其它费用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甲方砂石堆料场甲方派专人负责收料,甲乙双方共同量方以确定方量,材料数量以双方签字的由甲方出具的材料签收单为准。
五: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的供应数量和时间达不到甲方计划要求,每出现一次则罚款5000、00元,累计出现三次则甲方可不予支付货款且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乙方供应的砂石的质量达不到要求,则甲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由于甲方工程变更或其它原因导致甲方工程所需的砂的数量达不到本合同所订数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此合同一经签订则不准向第三方转让,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可由甲方本部所在地仲载机构仲载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当甲方工程不需合同约定的产品,且双方各自履行完合同义务后该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4
供方方:(甲方)
需方方:(乙方)
为明确责任、履行约定,经甲乙双方商订如下煤炭买卖合同。
一、 合同标的和数量:1.合同标的:煤2.合同数量:全年吨、每月供货至少10万吨(以交货日期为准)
二、 供煤时间及交货地点和合同价格
1. 供煤时间:
2. 交货地点:
3. 合同价格:
三、 验收方法
1. 数量、质量的验收以发运港共同认可的商检为准。
2. 到达港的数量与发运港的数量以交通部规定的0.5%正常盈亏,到达港后如高于0.5%或接收方对到达港的数量有异议时可申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商检验量检测。
3. 质量应以发运港为准,到达港后如大于150大卡公斤,双方可寻求第三方共同认可的商检,所发生的费用由差错方承担,如在150大卡公斤内,应以发运港的煤质报告为准。
4. 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验收,甲、乙双方均应参加共同验收。若有一方未到验收现场,即视为认同验收结果,并不得提出异议;采样后,共同制样,对样品进行封存、备验。
四、 质量标准及结算方法
1. 质量标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000大卡公斤;空气干基挥发份(Vad) ≥23%;干燥基全硫(St,d)<1%;全水<8%
2. 结算方法:
A. 合同期内加权热值大于5000大卡公斤部分,每高100大卡公斤,煤价上浮14元吨.热值小于5000大卡公斤部分,每低100大卡公斤下浮14元吨。热值小于4800大卡公斤拒收。
B. 合同期内加权干基挥发小于23%部分,每低1%煤价下浮2元吨,小于20%拒收。
C. 合同期内加权含硫大于1%部分,每高0.1%煤价下浮1元每吨,大于1.2%部分,每高0.1%煤价下浮2元吨,大于1.5%拒收。
D. 合同期内加权全水分超过8%部分,每超1%下浮6元吨。
E. 若出现媒质在拒收范围或上下不一致的情况,乙方有权随时拒收。
五、 结算方式及期限:先款后货,货到码头后,先付所报煤款的60%,待供方票据出具后,付清余款。提报计划,开具全额增值税票。
六、 委托限制:除了买方委派的执行单位,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与职责,委托于他人,除非事先获得双方的书面许可。
七、 其它约定
1. 结算单位为中电洪泽热点有限公司。
八、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执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由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应出具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出卖方: 买收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采购合同 篇5
根据劳动局、民政局及烹任协会的有关法规条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以供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将座落于市(县、区)地段的厨房承包给乙方做技术管理工作,职务为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为甲方每月付给乙方承包工资,人民币元,(大写:万千
百元整)。每月号为支付上月工资发放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如甲方拖欠工资自每月的工资发放日起7日后,乙方则无需再遵守本协议,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资(上月未发工资加本月实做天数的工资)和厨房人员回湖南的相关车费。如协议未果,乙方有权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解决。
三、为乙方自行组织安排熟练操作技能的厨师担任厨房内切配、正、副灶台、蒸炉、打荷、冷菜间等技术岗位工作,并负担工资。厨房内洗涤卫生杂工由甲方负责安排人员并负担工资。
四、为在乙方承包期中,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约定的生活待遇(包括免费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如对方人员安排烹调技术有所异议,可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进,达到双方满意。甲方在营业期间若生意红火增收营业额,应相关增加乙方工资。
五、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协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提早30日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否则,一方应加倍赔偿另一方的经济(工资)损失。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本着互相谅解的精神,共同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果,按原协议执行。
七、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协商未果,则合同到期本协议自动失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同时产生法律效力。
九、乙方或者乙方所属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用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