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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时间:2024-01-28 22:20:18
【热门】在法院的实习报告三篇

【热门】在法院的实习报告三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在法院的实习报告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1

在道里区人民法院6周的实习匆匆结束了,真希望能再多些日子。实习的体验让我深刻感受到在生活过得充实、有意义的状态下,时间流逝特别快。

我实习的部门是政治处,政治处是一个综合性的部门,日常事务十分庞杂。我了解到的政治处主要负责的工作是:负责本院干警队伍的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助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办理《法官法》规定的有关工作;负责法警警衔晋升的审查监督工作;负责本院退休干警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党组会务工作和党务群团、统战等工作。由于我是实习生,处里开始只交给我一些简单的工作。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整理全院干警的公务员登记表,主要目的是按部门分类,以一定顺序装订成册。表面上工作很简单,真正做起来才感到难度不小,全院几百份公务员登记表,要找到指定的一份需要花一番功夫,让我深感到“事倍功半”的重要性,即使看起来简单的工作也要创造性的做,才会提高效率,节约人力,于是我先按部门整理,然后再排序,工作速度就快多了,最终我用了很少的时间顺利完成了工作。随着我和处里老师相互认识加深,我们的工作安排多了起来,内容各种各样:统计工资表、分发文件、收发传真、打针文件等,实习变得紧张而忙碌,对工作的态度由开始的新鲜亢奋转入倦怠和懒惰,每天都是简单重复的工作,逐渐产生了审美疲劳。但我告诫自己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事情和工作都是简单而重复的,我们对此会变得熟视无睹,甚至于变得麻木起来,从而失去了对工作的热情和认真的态度,于是问题开始出现。还记得一个有趣的问题,把一页16开的纸对折50次的厚度是多少?有一些人对此不以为意,答日:“不过几米而已。”可是正确的答案却是:可以达到地球到太阳距离那么厚。是啊,我们不应该轻视细节,抱怨生活总在重复,要相信,只要坚持目标,认认真真的做事,终有一天会达到理想的彼岸。当然,更重要的,司法实践认识实习使用我对法院系统有了深入的认识。我在做完政治处的工作后经常到各个庭室去走动,与在其他部门的实习同学相互交流、沟通,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比如:法官的日常工作是哪些,他们之间是如何分工,书记员又是如何开展工作的,他们需要具备哪些素质,等等。如果有开庭审理的案件,我也总是怀着好奇心参与进去,观察整个庭审的过程,看法官如何断案,欣赏律师的唇枪舌战、纵横捭阖。前后共旁听了四次庭审,三件民事案件,一件行政案件。每次都有不同的收获,不同的感受,真正达到了实习的目的。

下面是我重点谈谈这次实习的认识:

  一、初步了解了法官这个职业和法官审理案件的基本方法。

法官也属于公务员,特殊之处在于他要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比较丰富的人生阅历,一颗公平正义的良心。据我所知现在要想加入法官队伍,基本条件是硕士学位,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年龄在23岁以上。可以说条件是非常苛刻的,一些中级法院公开招录法官,却难觅良才。很多人以为,法官的形象应该是手持法律之剑,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冷漠无情的。面对纷繁复杂的外部世界,法官应该有抵御各类纷扰的能力,不受利诱。我所见到的法官在法庭上同样是表情严肃,不怒自威。但在庭下或业余,他们和普通人一样。法官要为人父母,为人子女,他们的内心世界十分丰富。在办案中,他们既是有情的又是无情的,他在无情中伸张正义,在有情中彰显人文关怀。那么法官是如何断案的呢?法官审判案件要关注两个方面:一是案件事实,二是法律适用。法官拿到案件就好比拿到一道证明题,首先要弄清楚其中的已知条件,即案件事实。但案件事实要比证明题的已知条件复杂得多,因为案件事实是不充分的,不明确的,不像证明题的已知条件那么一目了然。案件双方当事人利益是对立的,供述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都是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谁真谁假在时难以判断。这时法官就要动用智慧和司法技巧,进行甄别、认定。将这些案件事实与从生活经验中积累的自然法则结合起来判断真伪,然后把虚假的事实剔除。另一方面,要细心观察,从当事人言谈举指中获得证据,同时要大胆设计,铺垫审讯条件,抽丝剥茧,让证据从事实中暴露出来。当案件事实确定后,就要找到法律案件的法律依据。这就需要法官运用法律方法,进行推理,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

  二、对基层法院的部门和职能有了深入的认识。基层法院的主要职能部门有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信访办公室、立案庭、刑庭、民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还有执行局、法警总队以及其他后勤保障部门。

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

1、争议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0xx万元以下的国内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2、涉外的劳动争议案件、损害赔偿案件;

3、本县公诉机关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

4、刑事自诉案件;

5、行政纠纷案件;

6、督促程序案件;

7、公示催告案件;

8、特别程序案件(选民资格案件、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9、申请破产案件;

10、受理本院审结已发生法律效力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案件的执行;法律规定同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11、依法应当由本院管辖的其他案件。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应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起诉条件的,应予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说服当事人息诉,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虽然政治处没有实际的案例,没有卷宗可以让我直接接触到,但是这种综合性的部门可以提高我们步入社会前的各方面的能力,我想我抓住了这次机会,提升了综合素质。由于还是不大适应与学校中所接触的完全不同的工作,有些业务性的工作我还是完成不了的,这也让我认识到了自己存在的不足。通过这短短六周的实习,我学会了一些步入社会之前所应当具备的基本技能,希望在参加工作后能提高自身的相关业务水平。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2

在大学的最后的一个暑假里,我来到了我自己的家乡荣成法院实习,实习的时间是20xx。7。31——20xx。8。13,在这段时间里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法院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法院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是我自己以后要认真的改进的。

这次实习我主要是在我们荣成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在和庭里的同事相处的半个月的时间里我学多了很多我课本里学不到的内容,其中有很多的体会 ……此处隐藏2996个字……有我还去了几趟的看守所的,和里面的干警和犯罪嫌疑人接触,我知道了很多其中不知道的内容,像是看守所的收费,我所知道是看守所的时间里要家里出钱的,但是他们在看守所的期间还是要干活的我就有点想不太明白的,既然都要干活了难道就不算钱了么?为什么还要家里来承担费用呢。还有在对待法院的关系中我也有多认识,在一些小的知识上的学习就是更多了。最后还要说的一点是,我在实习前曾经是听严本道老师说我们实习就去学了订案卷的活了,其他的什么都没学好,我就在开始的时候就把自己定位了,我去就不是订案卷的,我要做其他的东西,我来不是出卖劳动力的,我要做我们法学院应该搞的。所以第一天我就争取到了写上诉状的机会了。后来我就做的就很好了。我也还是在期间学会了订案卷了。还是很复杂了。但是我绝对不是把它当作我主要做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半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3

一、实习主要内容

九月份我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进行了为期4周(9月11日至10月11日)的毕业实习。审判监督庭(简称审监庭)主要负责民事、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工作,刑事罪犯的减刑、假释工作,而我所在的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审判工作中大量的事务性工作都是由书记员完成的,我们这些实习生正好分担书记员的工作。在实习中,我对书记员一职有了更多更新的认识。书记员要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等。在过去的4周中,我通过实践及观摩,学习了怎样做个合格的书记员。

首先是学习了整理、装订归档卷宗。卷宗应当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卷宗应材料成页。装订顺序如下:(一)目录 目录正在装订书制作,按卷宗材料装订顺序的排列制作序号、问件民称、页次;(二)提请减刑建议书;(三)审理报告;(四)调查材料;(五)合议庭笔录;(六)减刑裁定书;(七)送达回证。

其次是合议庭笔录。合议庭笔录主要内容有:1、评议时间。主要记录评议的时间,年月日的书写为汉字大写;2、评议地点。一般为本院审判庭;3、合议庭成员。由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4、案件主审人(为本案的承办人);5、案由。案件原告因某某诉讼被告;6、记录。记录内容主要首先由承办人汇报案情,承办人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结论。其他陪审原表明自己观点。

二、实习中的工作表现

在庭里面的时候,做什么事都要主动点,做事情要也小心、细心,不得马虎。再熟练多做的事情也要认真。因为自己是新手,面对的都是前辈,自己多多干活,是自己的福气,[法院审监庭实习报告]而且还能让别人知道,自己是个称职的书记员。 当我走的时候书记员给我写评语的时候,书记员和法官给我的评价都很好,说我很能做事,表现积极,说我人都机灵、灵活;还说我规规矩矩,上班按时按点,不像以前实习的,想来就来,想走想就走。在我的实习鉴定表上,书记员这样写到:“该生在实习期间,勤奋好学,态度积极认真,踏实肯干,能够很好地完成庭里布置的任务,是一名优秀的实习生。”

三、实习内容和过程

今天是我来到法院的第二天,一早就收到法院里面的退卷、及二审宣判后退给原审法院的材料。一共收到今年上半年的十多宗上诉案件退卷材料,需要归挡。材料很多也很复杂,证据、诉状、判决等等,我们的任务就是按号分类整理、订装。我订装的案卷是一份关于劳动者违约解除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案子。案中李某于1999年从广州某大学汽车工程专业毕业后,到广州某汽车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上级主管单位广州市某供销社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XX年8月经政府协调,征得供销社和其本人同意后将李某调至广州中英合资某保安器材公司工作。李某在保安器材公司先后担任生产部、技术部和销售部经理。XX年11月30日,李某与供销社经协商续签了3年劳动合同,合同期至XX年11月29日。

XX年1月,李某又与保安公司签订了1年期劳动合同。在所签合同中约定:李某(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时,妥善交接工作。乙方经保安器材公司(甲方)出资培训,在甲方同意乙方解除合同要求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费,此后,双方还签订了保密协议。在该协议中包括竞业禁止的条款,具体内容是:乙方辞职或离职后3年内(包括留职培训、学习或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活动),不得在与甲方行业相同或相似的机构任职,乙方个人也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甲方行业相同或相似的商业活动。如果因乙方上述行为导致甲方应得利益减少,甲方有权运用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李某的社会保险一直由供销社为其办理缴纳手续。

为了提高李某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保安器材公司于XX年9月至11月派其到英国进行了为期12周的技能培训,又于XX年9月至XX年7月参加英国专家所作的为期84天的培训。保安器材公司为李某共支付培训费用10.22万英镑(折合人民币117.1万多元),并为其支付出国培训的交通、置装等费用9642元。XX年10月20日李某向保安公司发出要求辞职的传真件,随后即到同行业竞争企业广州某集团公司工作。保安器材公司为此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要求李某支付培训费并按照竞业禁止的约定赔偿损失。仲裁委经审理后裁决: 1、李某支付保安器材公司培训费82.69元。 2、支付保安器材公司出国培训机票加保险费、置装费9182元。李某对该裁决不服,起诉至法院,要求撤消仲裁裁决,驳回保安公司的仲裁请求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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